315百姓征信知识问答

发表时间:2023-03-15 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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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在中国是个古老的词汇,《左传》中就有“君子之言,信而有征”的说法,意思是说一个人说话是否算数,是可以得到验证的。随着现代征信系统的发展,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人有了除居民身份证外又一个“经济身份证,也就是个人信用报告。接下来和大家一起了解并学习如何爱护我们的“经济身份证

1. 什么是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您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它可以帮助您的交易伙伴了解您的信用状况,方便您达成经­济金融交易。

2. 为什么说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每个人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多,除了需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明您是谁­之外,还需要有一个方便、可信的工具来说明您作为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是否可信、可靠,这个工具就是个人信用报告。它记载了您在以前的信用交易中的表现,可以帮助您的交易伙伴更好地了解您,尽快作出是否与您进行交易的决定。

个人信用报告的应用益广泛,它的作用也越来越像我们的“居民身份证”,所以人们形象地称它为“经­济身份证”。

3. 别人可以随便看您的信用报告吗?

不可以。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很多信息都是您个人的敏感信息,是不能让别人随便查、随便看的。除非在经本人书面授权或法定目的情况下,个人信用报告可以被查询。

4. 如何保护个人隐私?

个人信用数据库在运行过程中,非常重视保护个人隐私。在数据采集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过合法渠道收集个人数据,明确数据采集范围,对与信用无关的个人隐私如疾病史、银行存款余额等并不采集,所以不会侵犯个人隐私。

在数据使用方面,对于已经­采集入库的数据,中国人民银行采取授权查询、限定用途、保障安全、查询记录、违规处罚等措施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商业银行只能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在审核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或审核是否接受个人作为担保人等个人信贷业务以及对已发放的个人贷款及信用卡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时,才能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

5. 个人信用报告是哪个机构出具的?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出具个人信用报告。

6. 个人信用报告有几个版本?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两种版本的个人信用报告,即银行标准版和个人查询版。数据均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只是银行版不展示除查询机构外的其他贷款银行或授信机构的名称。个人查询版供本人查询使用,在这个版本中,贷款银行等 授信机构的名称全部展示。

7. 到哪儿查自己的信用报告?

您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个人所在的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

8. 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时要提供哪些资料?

需要您本人亲自上门去查。届时,带上您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了,其中复印件要留给查询机构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另外,在查询时,您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9. 在外地能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吗?

能查。个人信用数据库的网络覆盖全国各地,无论在哪里,您都可以到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

10. 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吗?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一种服务,原­则上应当收取一定费用,但目前暂不收费。

11. 我能查询别人的信用报告吗?

在没有得到他人授权的情况下,个人是无权查询他人信用报告的。但如果您取得了他人的授权,作为代理人,您可以携带您自己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签名的授权查询委托书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委托人的信用报告。

12. 我可以查询亲属(配偶、子女)的信用报告吗?

您仍然需要在得到亲属(配偶、子女)的授权后才可查询他们的信用报告,并按照上一条查询别人信用报告的方法操作即可。

13. 发现他人未经­许可查询了您的信用报告时该如何处理?

当发现他人未经­许可查询了您的信用报告时,应及时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告知相关情况。依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和其他机构违反规定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还将被移交相关司法部门。

14. 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有哪些栏目?

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包括以下栏目: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地址、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职业等;

(2)信用交易信息,如个人的贷款、信用卡、为他人贷款担保等信息;

(3)个人开立结算账户信息,指个人开立结算账户的数量、开户银行等;

(4)个人非银行信息: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等;

(5)特殊交易信息;

(6)特别记录;

(7)查询记录。

15. 个人身份信息是怎么来的?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身份信息主要是由各商业银行上报的,追溯起来,就是个人在商业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贷款业务时填写的相关申请表上的个人基本信息。

16. “已与公安信息核实”是怎么回事?

信用报告中“已与公安信息核实”是指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已与公安部居民身份信息数据库进行过核实。

17. 什么是“信用额度”与“共享授信额度”?

信用额度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申请人的收入状况、信用记录等,事先为申请人设定的最高使用金额,这反映了商业银行对个人信用程度的肯定。在卡片有效期和信用额度内,申请人使用信用卡并还款后,信用额度会自动恢复,从而可循­环使用信用卡。共享授信额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信用卡及其账户共享同一个信用额度,当任意卡片及账户消费一定金额后,这几个卡片及账户的可使用的信用额度均会相应减少。

18. 如何理解信用卡的最大负债额?

在每个账单周期内,发卡机构一般会为持卡人统计出一个账单周期内当期应还的金额。信用卡的最大负债额就是各个账单周期内应还金额的最高值。

19. “透支余额”与“已使用额度”是什么意思?

透支余额和已使用额度反映的是持卡人当前的负债情况,通俗地说,就是表明持卡人欠银行多少钱。透支余额是针对准贷记卡而言的,而已使用额度针对的是贷记卡。要注意的是,此数据项包含本金和利息。

20. 什么是“逾期”?

逾期,即过期,指到还款最后期限仍未足额还款。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属于逾期

行为,都会被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1)比到期还款晚一两天还款;

(2)过了到期还款,银行工作人员电话催缴后,客户还清了欠款;

(3)客户已经­在到期还款之前还款,但由于不清楚应还的具体金额,没有足额还款。

21. 如何理解“当前逾期期数”、“累计逾期次数”与“最高逾期期数”?

这三个项目很容易混淆,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假设2006年1月某客户申请了一笔住房贷款,按合同每月需还2000元。但因暂时的资金周转不灵,3月至7月连续5个月未还款。下边我们来计算该客户7月的当前逾期期数、累计逾期次数和最高逾期期数。当前逾期期数是一个连续的概念,是指当前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或者贷款合同规定的金额的次数。由于该客户连续5个月也就是5期没有还款,所以当前逾期期数是5。累计逾期次数是一个累计数,只要逾期1次,它就累加1次,所以它也是5次;最高逾期期数是当前逾期期数的历史最大值,即在3月至7月的当前逾期期数中取最大的一个数字,不难理解它也是5。

假设2006年8月该客户把前5个月应归还的贷款共10000元还上,此时这三个数据项发生了什么变化呢?首先看当前逾期期数,虽然8月之前已经­没有欠款,但该客户没有还8月的2 000元,即8月逾期1次,所以当前逾期期数等于1。再看累计逾期次数,由于前5个月累计逾期次数是5次,第6个月再逾期1次,累计逾期次数要相应增加到6次。至于最高逾期期数,取3月至8月“当前逾期期数”的历史最大值,即7月的5次。

22. “贷记卡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是什么意思?

是指客户的该张贷记卡在结算月往前数的最近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的次数。贷记卡按月结算,“贷记卡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是“几”,就是有几个月客户没有还信用卡的最低还款额。

23. “24个月还款状态”是什么意思?

这个指标记录了持卡人从结算月起往前推24个月内每个月的还款情况。一般而言,商业银行会用这个指标来判断个人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

需注意“C”和“G”,C表示正常结清的销户,即在正常情况下的账户终止;而G表示结束,指除结清外的其他任何形态的终止账户,如坏账核销等,这两个要加以区别。此外,也需注意“#”这个符号,表示账户已开立,但当月状态未知。

24. 什么是“特殊交易信息记录”?

特殊交易信息记录是指在信贷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展期(延期)、担保人代还、以资抵债等方

面的有关信息。

25. 什么是“查询记录”?

查询记录记载了个人信用报告在过去两月内被查询的情况。包括查询期、查询者和查询原­因等内容。

26. 什么是异议?

异议就是个人对自己的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信息持否定或者不同意见。

27. 提出异议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如果您亲自向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管理部门提出个人信用报告的异议申请,只需出示您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28. 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提交异议申请吗?

在征信系统运营初期,电话及互联网尚不具备在线核实身份的功能,所以目前暂时不能受理通过电话或互联网提交的异议申请。

29. 异议申请多长时间能解决?

您提交的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通常会在15个工作内得到回复。

30. 朋友用我的身份证向银行贷款却不还款,相关的信息记在我的信用报告中,可以提出异议吗?

不可以。从反映出来的问题看,出借身份证是您主动、自觉的行为,您要对以自己名义进行的活动负责。从法律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